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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

时间:2024-10-13 19:14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91 次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麦克技术服务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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