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务派遣公司 - 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天津劳务派遣公司

当前位置: 天津劳务派遣公司 > HR常用 > 文章页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李远波律师个人主页

时间:2024-08-26 11:22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81 次
一、部分用人单位在面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时,经常会提出既然都已经与劳动者达成协议,为什么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疑问,这系因我国相关法律对此问题有所规定。法条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部分用人单位在面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时,麦克人事代理经常会提出既然都已经与劳动者达成协议,为什么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疑问,这系因我国相关法律对此问题有所规定。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中的第二款: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基数问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计算年限: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时也会提出疑问,譬如:协议签订后能否撤销、能否反悔;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在签订协议时有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问题。因此,双方在起草协议书的注意事项,可以重点参考如下几点: 1)关于谁先提出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则用人单人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则一般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作出了相关的约定,则双方无须过分关注是谁先提出的问题; 2)结算条款:双方在签订时应当尽量将加班费、年休假、经济补偿金、福利等具体款项进行载明,也可以在款项的结尾进行兜底约定(用人单位可能会载明款项包含其他所有劳动权益包含的费用等)。另外,一般在协议中也会有结清条款(例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事项)或要求一方作出承诺(一般是针对劳动者)放弃条款(例如:劳动者放弃在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权益,不再主张任何权利、费用和款项等),并且也会加入意思表示真实条款(例如:在协议中要求劳动者确认协议的签订系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等以及系自身真实意思表示等)。因此,如果劳动者无法证明协议的签订存在明显的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则协议签订后一般无法轻易被撤销。 3)其他:一般在协议中也应当注意明确入职时间、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如果存在相应的保密或者竞业限制条款也应重点关注。另外关于协议中涉及工伤私了的问题,因工伤问题本身包含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问题,有较大可能会因为支付待遇的多少进而造成显失公平等而被撤销。


(责任编辑:)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