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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司法解释

时间:2024-08-16 21:30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15 次
现在市场的竞争是很激烈的,企业在招聘一些核心的技术人员、高管时,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公司的权益,可能会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也是有法律规定的,那么,竞业限制协议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竞业限制协议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麦克劳务派遣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协议司法解释

 

二、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算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4、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5、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三、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指出,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作为竞业禁止对象的主要有以下五类人: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

  5、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竞业限制协议司法解释的内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需要是在双方都自愿的条件下进行签署,所以一般会在职工入职的时候进行签订,签定好竞业限制协议之后,劳动者需要遵守其中的规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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