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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责任岂能层层甩手

时间:2024-11-23 18:25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81 次
经过层层分包、转包、外包,麦克企业管理劳动关系被打乱,用人成本被稀释,法律风险被转移,责任义务被规避。多方用人主体实现“共赢”,却单单坑了劳动者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壮大,平台企业的用工模式不断演进。但是,不管用工模式多么灵活、如何创新,都不能以甩掉用工责任为目的,都不能以牺牲劳动者权益为代价最近,外卖骑

经过层层分包、转包、外包,麦克企业管理劳动关系被打乱,用人成本被稀释,法律风险被转移,责任义务被规避。多方用人主体实现“共赢”,却单单坑了劳动者

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壮大,平台企业的用工模式不断演进。但是,不管用工模式多么灵活、如何创新,都不能以甩掉用工责任为目的,都不能以牺牲劳动者权益为代价

最近,外卖骑手被困在用工“暗网”的新闻,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在多种企业编织的无形之网中,外卖平台和A公司对外卖骑手进行日常管理,B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C公司和D公司为其发放工资。外卖平台、代理商、物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企业相互交织,将外卖骑手紧紧捆住。更有甚者,有的企业联合灵活用工平台,将外卖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用工原本简单,为何搞得如此错综复杂、迷雾重重?部分企业这样“工于心计”,恐怕有现实考虑和利益考量。经过层层分包、转包、外包,劳动关系被打乱,用人成本被稀释,法律风险被转移,责任义务被规避。多方用人主体实现“共赢”,却单单坑了劳动者。不管碰到社保难题还是发生职业伤害,抑或遭遇其他权益问题,劳动者都难以找到责任主体,维权时容易陷入迷宫。

部分平台企业采用的不论是“代理模式”,还是“个体工商户模式”,都意在实现用人主体分散化和隐身化,进而达到用工责任最小化,甚至将责任甩得一干二净。种种不合理的用工模式看似花样翻新,实则老调重弹,无非是以劳动者权益受损换取企业兴盛、行业繁荣。对这些企业来说,以一事之巧能得一时之利,但不可能获长远之发展。野蛮生长、乱象丛生的发展模式和行业生态,既不健康也难持久。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蓬勃兴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时常引爆舆论热点。“困在系统里、陷在算法中、捆在抽成上、游离在社保外”,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裸奔”的形象表达。出现这种局面,跟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不够明确息息相关。平台企业的用工责任未得到确定和落实,既是大量劳动者处在权益真空状态的重要原因,也是相关部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难点所在。

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出台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补上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明确了用人主体的用工责任。按照《意见》,不管是否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无论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哪一种用工方式,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都要依法承担用工责任。翔实的条文,释放出的信号再清楚不过:用工责任没有空白地带,避也避不开,甩也甩不掉。保障劳动者权益,关心关爱从业者,用人主体责无旁贷。

平台经济的用工相对灵活,用人主体和劳动者的自主性比较强。这是新就业形态和传统就业模式的最大区别,为平台经济扩张规模带来了独特优势。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壮大,平台企业的用工模式不断演进。但是,不管用工模式多么灵活、如何创新,都不能以甩掉用工责任为目的,都不能以牺牲劳动者权益为代价。

维护劳动者权益与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从来都是一体两面、相辅相成的。平台经济只有答好劳动者权益保障这道必答题,才能走得稳、走得远。用人主体应当强化合法合规意识,积极履行用工责任,与政府、社会携手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系牢权益“安全带”,让劳动者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享有保障。这是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驾驶员等从业者的热切期盼,也是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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