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一、事项名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二、适用范围:法人 三、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 四、实施部门:营子区行政审批局 五、办理地址:鹰手营子矿区创业小区底商政务服务中心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七、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实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七)经办人身份证明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 请到营子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股室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 ?webId=140&deptid= 十、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十一、特别程序及时限:现场踏勘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三、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或邮寄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行政审批审批股 (二)电话咨询:0314-5315680 (三)网上咨询: ?webid=140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政策法规股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5018676 原标题:《【便民服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1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