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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4月1日起,麦克技术服务取消用人单位社保费批量扣款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告》,从2025年4月1日起,广州市税务部门对用人单位取消批量扣缴社会保险费,调整为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费。 原文链接: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gzsw_tggg/2025-03/24/content_9e959df215614ca3931d9fe54018be0d.shtml 一、适用范围 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二、申报缴费期限和方式 用人单位应通过网络申报缴费或上门申报缴费方式,按月申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 温馨提示: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申报缴纳社保费会更便捷。 三、其他 对个体经济组织实行3个月过渡期。2025年6月30日前,原选择批量扣缴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经济组织未自行申报缴费的,广州市税务部门仍进行批量扣款。 江苏苏州:4月1日起,社保费率调整 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发文明确,自2025年4月1日起调整苏州工业园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HuUWwDnzBpTg0xn-MX958g 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4%调整为5%。 此次医保费率的调整,主要来自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www.suzhou.gov.cn/szsrmzf/mszx/202304/3aa2c17e0ad34d9fac193d636dc06fbc.shtml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现就调整苏州工业园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 从2023年4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3%调整为3.5%; ● 从2024年4月1日起,单位缴费费率从3.5%调整为4%; ● 从2025年4月1日起,单位缴费费率从4%调整为5%; ● 从2026年4月1日起,单位缴费费率从5%调整为6%; ● 从2027年4月1日起,单位缴费费率从6%调整为7%。 上海: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上海市医保局近期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 https://ybj.sh.gov.cn/gfxwj/20250225/e6a4b235d8734ed49ade29f5e05c0aaa.html 1.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继续执行9%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的比例为8.5%,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2%。 2.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的比例继续按10%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浙江:健全医保参保长效机制,4月1日起执行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一、适用对象 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实施意见》中规定的放开参保户籍限制的主要内容 推动非本地户籍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本地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学龄前儿童可凭父母一方本地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鼓励中小学生、高校学生在就读地参加居民医保。按规定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工作。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加快推进其他居民持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注: 学龄前儿童一般是指0—7岁还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 浙江省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目前符合条件的是杭州市。 三、《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参保激励的主要内容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可报费用限额5000元。对当年统筹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可报费用限额5000元。两项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参保人员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累计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激励待遇在次年1月1日调整。 四、《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待遇等待期的主要内容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居民,缴费未中断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缴费中断的,每多断缴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居民在参保缴费的同时,可通过补缴未参保年度保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其中,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可修复至等待期6个月。 修复缴费标准参照当年参保地个人缴费标准,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跨年度、跨制度转换参保关系,且中断缴费4个月及以上的视为未连续参保,待遇等待期参照前述规定执行且累计计算。 职工医保参保中断3个月内转入人员、部队转业(复员)转入户籍或取得学籍次月起3个月内人员、取得本省户籍、居住证、全日制学籍,刑满释放等符合参保资格3个月内人员,因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原因办理参保手续的,不设固定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天津:公布门特药品范围,4月1日起执行 3月25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我市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ylbz.tj.gov.cn/xxgk/zcfg/ybjwj/202503/t20250325_6892860.html 通知明确,所指门诊特定疾病包括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癌症病人的门诊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偏瘫、精神病(严重精神障碍参照执行)、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参照执行)、血友病、癫痫、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 天津市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门诊特定疾病登记,登记有效期内在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广东:规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4月起实施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规定了“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及全省最高限价,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免陪照护服务”指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事项,指在没有家属和护工参与的情况下,完全由护士、护理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免陪照护服务,让越来越多的患者与家属,不再困于“一人住院,全家奔波”。 关注同花顺财经(ths518),获取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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